2015年金坛市法制副校长(辅导员)到所在学校开展工作情况反馈表
发表日期:2015/12/23 10:04:34 作者:周涛峰 有3106位读者读过
工作学校(盖章): 法制副校长(辅导员)姓名:荆小军 工作单位及职务:社头派出所民警
月份 |
开 展 工 作 情 况 |
活 动 成 效 |
学 校 评 价 或 建 议 |
七月 |
到校了解学校师生法律需求。 |
好 |
能主动联系,寻求学校需求。 |
八月 |
与学校协商新学期法制教育活动事宜,并制定本学期活动计划。 |
好 |
能主动联系,计划详实,可行。 |
九月 |
来校为全体师生作《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》的法制教育讲座。 |
效果显著 |
语言生动,讲解认真,反响热烈。 |
十月 |
送展版进校园,协助学校开展禁毒教育。 |
感受之深 |
图文并茂,学生深受教育。 |
十一月 |
连同派出所领导来校看望贫困学生。 |
好 |
讲究实际效果,学生深受感动。 |
十二月 |
来校为师生作《学宪法,讲宪法》的法制教育讲座。 |
效果显著 |
语言生动,反响热烈。 |
注:1.各兼职法制副校长(辅导员)每月至少到所在学校工作一次;
2.此表由学校填写,学校要注重平日资料收集,附以每月相关工作材料,每半年上报市教育局一次,作为对年度法制副校长(辅导员)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依据。